通知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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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高职扩招成绩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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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高职扩招基层医护类人员招生考场安排及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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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专项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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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技能人才招生报考考生资格复核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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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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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示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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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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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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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符合我院2019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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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征集志愿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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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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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示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高中(网测)第二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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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示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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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我院2018年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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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符合我院2018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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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校高职自主招生报名工作截止报名和缴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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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取消向旖玥等19名考生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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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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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示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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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符合我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
关于取消向旖玥等19名考生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的通知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考函〔2017〕2号)、《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〔2017〕3号)和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〔2017〕8号)文件精神,以及我校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及自主招生章程相关规定,被我校依据学考招生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(下称分类招生)的考生,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,若被本科院校录取,将取消分类招生的录取资格,且不得转回我校。目前,我省2017年本科高校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,部分被我校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同时参加了普通高考,并有19名考生被本科高校录取。根据文件精神,确保招生考试录取的严肃性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按粤教考函〔2017〕2号、粤招〔2017〕3号、粤招〔2017〕8号文的要求,取消向旖玥等19名考生的分类招生录取资格,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个别考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,可保留我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,但须在8月1日11:00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将申请书(见附件2)传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(传真号码02082373351)。申请书须由考生本人提出,附上考生高考准考证、身份证等考生材料,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。
三、以上19位被本科院校录取而又未申请保留我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,其分类招生录取资格一律取消,不得参加我校报到注册手续。
四、具体详情请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。 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。电话020-22305555
附件:
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
2017年7月30日